中國詮釋學之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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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胡適這次有點冤,他並沒什麼大錯,《楚辭》解釋本來就很分歧。
在大結構、大方向上。對於屈原。漢代以「士不遇」「哀時命」為主,拿他作為標籤人物,澆自己之塊壘。宋代以後,才朝忠愛方面說屈原,作為杜甫的先聲。
《楚辭》內容的研究。古代離析篇章、區分正偽,要判斷哪些是屈原的手筆,哪些是宋玉、景差諸門人,甚或秦博士、漢士大夫所為。民國以後則主要考察哪些是民歌巫謠「誤收入《楚辭》」,或被屈原改寫。
作者及創作意識方面,古代盡量往屈原身上靠。民國以後則盡量往民族學人類學神話學上靠,故頗有人直接懷疑是否真有屈原其人,認為各篇意旨未必與屈原有關。
這些不同的認定,每一點都會使得對《楚辭》具體的每一篇每一句解釋大異其趣。
一、各種解釋,誰是誰非?
經典文本,在流傳過程中,各朝代人各有各的讀法、各有各的理解,詮釋互異,雜然並存。既有流變,也有是非。流變須搞清楚,稱為「歷史性的還原」。至於其是非,如何論定之,則又是更高一層次的哲學問題。
為什麼?一,各種解釋之是非,以什麼為標準來判別?
以「原本」嗎?不,就是因為原本不可知、不能確定,所以才會形成爭議。像蘇雪林和我老師臺靜農說正簡,意思即是現存版本(所謂原本)便錯了,因此要整理出一個新的版本來。可是這新版本卻並不是新造的,而是復原了的真正原本。你說這在邏輯上不顯得怪嗎?可是整個清朝的「樸學」校勘考證,所謂「煥然一新,盡復舊觀」,不正是如此?
而若原本不可做為判斷是非之標準,那又能用什麼呢?
再說,原本最多只能確定文字方面的問題。倘或涉及義理(對不對)、美感(好不好),可又怎麼論斷?
如《天問》講后羿射日:「羿焉彃日,烏焉解羽」。朱子雖然引了《淮南子》等古書來證明這件事,但他本人卻不信這樣的神話,曰:「尤怪妄,不足辯」。
王船山則朝理性化解釋說:十日並出,非真有十個太陽同時出來,而是當時「僭為帝者不一」,羿滅其九。把太陽視為君王的喻指,稱為「喻言」。
清徐文靖《管城碩記》更進一步理性化,說天不可能有十日,一,某書上說女媧補天,已射十日。怎麼堯時還有十日可射?
二,若已射掉,僅剩一日了,怎麼又有某書說夏帝廑時十日並出、帝癸時三日並出?
三,後代文獻中也有同時出現十日五日三日的現象。可見不是真的有幾個太陽,只是如王充說「殆更自有他物,光質如日之狀」罷了。
四,十日,還有一種可能,是如《山海經》講:「帝后之妻生十日」,十日只是人名。
五,日中有三足烏,后羿射之,羽毛都掉下來了,也不可信。張衡《靈憲》說「日者,陽精之宗。積而成烏象,烏而有三趾」,可見此烏非真烏,只是「在天成象」的一種象,不能實看。
這就可看出:由宋迄清,理性化是越來越強的。朱子還會介紹一點古代傳說,雖然他自己不信;後來就要再將之合理化地詮釋之。
又如九歌,傳說是禹的兒子啟到天上去取得了九辯九歌這些樂曲,猶如普羅米修斯去天上盜了火一般。可是朱子不以為然,將棘看成是夢的錯字,又說商字當作天。所以是夢中到了天庭,不是真能上天。
船山就更理性化了,說:「舊注強為附會,語多怪誕,今不從」。
徐文靖則把賓解釋為貢、把棘解為急,說夏啟努力把商納入朝貢體系,故商獲得了舜時留下來的九辯九歌。這就更是一番合理化的說辭了。
並非《楚辭》才如此,什麼都是這樣的。
例如《詩經》,台灣李辰冬先生就主張《詩》三百篇全是尹吉甫一個人作的。當年《古史辨》裡面的各種「古書真偽及其年代」的爭辯,老子、孫子、莊子、荀子、墨子、文子等的相關爭議,無不紛紜。以致張心澂的《偽書通考》,讀來彷彿入山尋寶圖、福爾摩斯偵探小說。
不只上古文獻才這樣,後世李杜詩篇之作者所有權和內容詮釋史同樣有這些問題。《水滸傳》《西遊記》《金瓶梅》《紅樓夢》等小說也是聚訟。
再則是觀念及事物。同樣是俠,古視為盜,不軌於正義,後世則視為正義之化身。孝,上古主要指奉祀亡者,如孔子說大禹卑宮室而「致孝乎鬼神」;後乃漸重生養,又或重在立身行道、揚名顯親。其認識與意涵是隨時代改變的。
二、辨章學術、考鏡源流
我注意到這些經典的詮釋問題,當然獲益於清代及民國之考證辨偽學,但我與他們並不相同。
因為我無「原本」之觀念,他們努力想確定原本、原貌、原作者,我則以為此種努力甚為渺茫。不僅因歷史知識之不完整、不確定,而使原貌原樣不可知。即令可知,也還有個詮釋的問題呢!
何況,諸家考證,對於原本,各位已經看到我的舉例說明了,乃是方法性的使用工具。所謂原本,事實上即是我詮釋出來的新結果。歷史上,對該書該人物之研究與推進。也即是這不同詮釋的顯現。
因此,詮釋史是學術史、思想史、流變史之內核。許多時候,不是新事物新觀念引發了思潮與社會的變動。新事物新觀念可沒那麼多,大多仍是老東西的新詮釋新眼光,而新事物新觀念就由此生長出來了。
因為視野與角度的調整,正是催生新觀念、創造新事物的關鍵。
我大一做過《莊子注》,大抵摸清了歷代解莊的路數,區分出以道、以佛、以儒、以文四條路線以及各朝代之偏向。接著碩士寫《孔穎達周易正義研究》,討論唐初對《周易》的詮釋。這種詮釋不同於魏晉有玄理氣味之王弼注,也反對南朝以佛解易之風氣。
做這些研究時,主要是用目錄學的方法,先輯比文獻,再去辨章學術、考鏡源流,分別部居,釐為幾類幾派。
此法本之章學誠而可上溯於劉歆班固,旁受孫德謙等人之影響,故與一般文獻目錄學家不同。具體操作時,則須細勘文本。在方法意識的導引下,分析各時期各主要論述之詮釋內容。
詩人部分,我主要關注李白、杜甫、李商隱、李賀。小說部分,主要是看《西遊記》《紅樓夢》。俠義文學的研究,也以此方法為之,進行詮釋史的還原。
三、以是史還原歷史流變
詮釋史到底有多重要呢?舉幾個例子。我早年學詩時頗受同光體影響,同光體,一般都說是宋詩,且主要是江西詩派的發展,故批評者或稱為「江西魔派」。可是許多人都說不能徑學江西,須由義山入。也就是由西崑以通江西,最後上追老杜。因老杜是江西詩派的源頭。江西「一祖三宗」,就是以杜甫為祖,黃山谷、陳後山、陳與義為三宗。
其間唐人學老杜最有成績者則為義山。因此由江西與西崑之統合,才能上達老杜之渾成境界。
可是後來我才發現:義山學社,雖然有他自己的作品做證據,但唐代絕無人如此看,宋初西崑各家學李詩時也絕不如此做,那是北宋中期如張戒《歲寒堂詩話》之後才有的說法。
唐人多不喜歡李,視為「放利偷合」之投機人物。宋初西崑諸公學李,也只學辭藻、用典、句法,而於其思致襟懷無所發明,即因他們仍繼承唐人之觀點。
但到了王安石,才開始說義山善於學社,並以「永憶江湖歸白髮,欲回天地入扁舟」來說義山之抱負。
這種新的詮釋典範後來逐漸發酵,到錢牧齋,把詩史、比興等概念加進來,義山就簡直成了小杜甫。但他雖也想致君堯舜上,卻徘徊於牛李黨爭中。無題錦瑟云云,遂皆可通過對當時政治局勢之深入分析而獲得理解。
此一詮釋模式,由牧齋、屈復、吳喬、程夢星、馮浩到張爾田,基本都是如此,細按行年,曲探心跡,蔚為大觀。年譜編撰、事實考證、詩意索隱,成為研究之熱門課題和學術成規。
至於江西之祖,早期只是山谷。學江西人黃山谷的詩派,稱為江西派。至方回,才有所謂一祖三宗,上加杜甫,下列陳與義,形成一個新的宗派體系。
將黃山谷由創新者變成了學杜甫的人,又引發了對山谷如何學杜之討論。山谷教人學詩,本來重在心法,云:「句法清新俊逸,詞源廣大精神」。要通過讀書養氣、涵養心源,來達到句法清新俊逸之效果。謂人若能如此,便能如學仙者一般,脫胎換骨。
然而,詮釋者卻把脫胎換骨解釋為從古人句式句意中去找變化,於是心法變成「死在句下」之偷意、偷句、偷勢,使得許多人大罵這是形式主義、技術主義、以流為源。
到了清朝,張泰來作《江西詩派圖》,則又絕不同於宋人。他從地理角度說江西派應該是個屬於江西人的詩派,故詩派之祖應上推到江西人陶淵明,底下入派者亦皆為江西人,杜甫、陳後山、陳與義遂都不能算了。
後來許多人依張氏之觀念去談地域性的詩歌,如汪辟疆先生即曾寫過《近代詩派與地域》,同光體一度也被稱為閩贛派。
其實以地域論學,宋後始盛,清末而昌,梁任公、劉師培均善用此法,然皆不能無流弊。發展到地域文學史,如「台灣文學」「香港文學」更是爭議極大(詳見我《台灣文學在台灣》《地域特性與文學傳統》等)。
換言之,說到李義山和老杜的關係、江西是否學社、江西詩派又是什麼時,大家腦子裡想的或基本地圖並不一樣。
你說的甲,偏是我所說的乙;而我說的甲,又是他說的丙。每個人篤信自己妙得真相,可是誰都沒料到自己相信的真理真相恰好是別人建構的假象。
可是其相雖假,在歷史上卻又都發揮著實際的作用,形成真的影響。
就像張泰來,把江西詩派理解為江西人的詩派,跟宋人之言江西,可謂南轅北轍,相去十萬八千里。然而,許多人信了他對江西的這種新定義,竟反過來批評宋代呂本中《江西詩社宗派圖》把許多不是江西人的都列入圖中去,是體例不純。
這些,只有通過詮釋史的還原才能摸清其變遷狀況,明白各自立論的脈絡,後設地來判斷各自論述之是非。
我的李商隱、江西詩派、俠客、紅樓夢研究,之所以能蹊徑獨開,關鍵正在於此等處,糾正了無數誤說。哦,不,是說明了各種正說誤說偏說之所以如此的緣故。
四、清理自己的思想
但詮釋學之功能,就是這樣爭辯古書讀法的是非對錯嗎?那這豈不純是學者的閒磕牙,跟老百姓有什麼關係?不,詮釋學主要並不在討論歷史上各種詮釋之對錯,而是藉此清理我們自己的腦子。
我們天天看書、看手機、看廣告,東看西看,吸收了無數訊息、材料、知識、觀念,把這些雜然堆陳於腦袋。它們亂七八糟地組合拼化起來,就構成了我們的「思想」。而這所謂思想大部分是雜拌兒,另一部分是因襲,亦即道聽途說加上胡拼亂套,實質上等於一堆垃圾。
因此一位思想者,首先就須對自己腦子裡這批泥漿做些梳理,思我之思。思它們是怎麼來的,是我聽了誰的、信了誰的,以至於如此。而那誰誰的想法講法又從何而來,是剝吞取奪於某甲某乙某丙?某某某、誰誰誰則又為何會那樣想那樣說?
經過這樣一番自我批判、自我清查,我們才可以真正有自己的思想,知道對歷史怎麼看、對義理如何斷、對是非又怎麼取擇。這時,歷史之詮釋還原,便與自我的思想建構合為一體了。
例如,我們現在一開始識字,即被教誦唐詩,說唐詩乃我國詩之高峰。此高峰上,絕頂有二,一李白,一杜甫,乃偉大之浪漫主義詩人與現實主義詩人。其餘諸峰,略有邊塞、田園兩大山群。形成盛唐景觀,乃盛中之盛。中晚唐以降,便漸衰落。至宋,代表時代之文體,乃不能不讓位給詞。
我輩腦中首先接受了這一套,於是也依這去接著讀接著想。後來成了博士、教授,寫書、教書,亦仍延續著這樣說。
然而,若梳理一下,問這是真的唐詩宋詞即如此,還是被我們詮釋成這番景象,情況就會發生變化。
漸漸我們就會知道浪漫主義現實主義云云,是民國以後拿西方文藝思想來硬套的。
唐詩宋詞作為唐宋之代表文體,是五四倡言「一代有一代之文學」而形成的。可是這個觀念卻又從明代來,明人提倡以復古,被王國維轉用,變成文學須不斷創新的理論依據。
再者,唐詩以盛唐為最高,則是明代高棅以「初、盛、中、晚」分期的結果。
以盛唐為高峰,中晚漸衰,入宋則成了殭屍,乃是受了史賓格勒歷史有機發展的理論影響,用春夏秋冬來比擬一項文明的命運。
至於說宋詞為唐詩之解放,字句長短,打破七五言之定格;曲又進一步,打破字句,可添襯字,更顯自由云云,則是五四運動打破格律之思想使然,且以誤解做曲解。
誤解,是指詞之格律其實比詩更嚴格、瑣細;曲又比詞更麻煩,須搭配言調曲律。五四諸公於傳統未遑深入,故不免誤會。
猶如胡適見禪宗呵佛罵祖,遂以為禪家可推倒一切,無視戒律祖師等陳規,而不知禪林最重清規,印心不離法度,是以對這類事物均不免曲解。
田園、邊塞之分派也是如此。以王維孟浩然代表田園,或以王維為禪,以岑參高適代表進塞,標籤都很鮮明,真去核對一下詩人的集子,就會大吃一驚,發現詩家臉譜又被畫歪了。
所以,會做詮釋史之梳理,人就能學到思維的方法,養成習慣,不致於人云亦云,拏著幾個標籤或大帽子就來做文章。
五、解放時代之意識
這個認識,事實上也是二十世紀最大的成就。前面介紹了中國人讀經典及詩歌的一些詮釋事例。西方之情況,則與我國足相輝映。
西方中世紀已有一些零散的理解《聖經》本文之原則與方法,奧古斯丁、卡西昂等人再逐步將之系統化。統稱為古典詮釋學。
19世紀施萊爾馬赫於此大力拓展,提出了有關正確理解和避免誤解的普遍性理論。
狄爾泰則仿效為自然科學奠定哲學基礎的康德「純粹理性批判」,提出了作為「歷史理性批判」的解釋學。他認為自然科學中的因果「說明」原則與人文精神科學中的「理解」原則根本對反,彼此各有其適用範圍,不可相混。
這種人文學方法的確定很重要,可解釋:處於具體歷史情境中的人,如何能對其他歷史性的表現進行理解。
但這時期,仍不免受科學的影響,想找出理解的客觀方法。
海德格爾開啟的現代詮釋學則不然。他一方面把傳統詮釋學從方法論和認識論性質的,轉變為本體論性質的(認為詮釋是通過對「此在」的分析,達到對一般「存在」的理解),使詮釋學由人文科學的方法轉變為一種哲學,故又稱為哲學解釋學。
其次,認為理解無所謂客觀,恰好相反,凡理解都依賴前理解的「先見」,所以人人所見不同。
50年代末,加達默爾又發展海德格爾,認為人文科學不可避免地具有歷史相對性與文化差距性。人存在於傳統之中,過去與現在相互作用,當前的認識受制於過去的傳統因素。故真實的理解,是各種不同的主體「視界」相互「融合」的結果。
這一思路,後來利科、鮑爾特曼、哈貝馬斯、阿貝爾等人續有發展,且延伸至人文及社會各門學科,影響宏深。不只是解釋文獻文本,更可以理解我們自己的理解活動。
我們要知道:西方哲學早期以形上學為主,後轉為知識論,近代則以語言為主,號稱「語言學的轉向」。二十世紀初以研究語言結構、語言與意義為主,後來就探討語言該如何理解、不同的理解該如何相處,再回到人的身上來。
所以幾乎所有人文社會學科都要吸收詮釋學的思路。
六、中國詮釋學之建立
我思索詮釋問題,起於對章太炎、梁啟超、胡適、顧頡剛他們這一輩學人解釋中國之疑惑(或是不滿)。其次是對近代西方人胡亂解釋中國歷史文化,以及國內學者亂套西方理論以說中國的不滿。
到底什麼是中國?中國文化的內涵與真相到底該如何了解?
所以我先往上追遡他們的乾嘉樸學方法(古書真偽及其年代、訓詁而後義理明),考察其是非,再結合西方詮釋學的思路,發展我自己的詮釋學,以破妄顯正。
這不能是民族情緒式的反撥,應有真正的理解方法。方法為何?
想理解別人,首先當然要有理解的能力與方法,不是單靠幻曼無端的靈感、擬測或憑空的想像,而應透過對理性的知識訓練來達成,這叫「方法性的理解」。
其次,則是對於我們所要理解的語言和觀念之語言層面,要有清晰的掌握;對錶達其觀念與概念的用語,做一番「語言性的理解」。
第三,則須優游含咀,對於中國文學與哲學中最基本、最原始的價值本體思想及形上原理,產生價值的體會與認識。而這種體會與認識又可分為意義和價值兩方面,一方面我們要深入了解其意義,一方面又要體會其價值,進而在意志上對其作肯定與承諾,以達成「本體性的理解」。
這三部份,是互為聯鎖的。
有方法性的理解,才能建構概念、分析結構、批評理論、了解意義、掌握其語言含義和本體思想。
有語言性的理解,才能扣緊意義的脈絡、摸清該用語所代表的觀念及語辭與語辭之間的關聯,不致氾濫枝蔓,隨意流蕩自己的方法性理解。
有本體性的理解,才能體察其用語和觀念所以出現並建立的原因,平情默會、深考於言意之表,而不敢凌新北市古人,以己為度、以今為度。
通過這樣的詮釋方法,來重建中國哲學和文學批評等等,既不是回到古代,為歷史主義復闢;也不是橫蠻武斷地古為今用,以今之學科型範來強使古人削足適自動化。
既不是複述傳統,也不攀扯西方;不是貫串傳統與現代,更不是以現代觀點來整容、或批判傳統。
只是運用我們所已擁有的一切理性的知識訓練,去探索中國文學批評、解說其觀念、闡明其系統,達成「知識詮釋學」的理解;尋繹中國文學批評語言的發展與衍變,以洞察文學批評的觀念內涵,達成「語言詮釋學」的理解;體會及認識中國文學批評的意義和價值,明白中國文化究竟是什麼、何以是這樣,並了解它是這樣的價值,達成「本體詮釋學」的理解。
我自己這樣的詮釋學,事實上也就是中國詮釋學,這是另一種「詮釋學的循環」。既詮釋了中國,也形成為一種中國式詮釋。
我為此而努力多年,也有許多這方面的同道。在台灣時,傅偉勳、成中英、沈清松、蔡英俊、顏昆陽、袁保新、岑溢成等皆常相切磋。
辦南華和佛光時又請翻譯加達默爾《真理與方法》的洪漢鼎先生來共相討論。洪先生在山東大學也建了「中國詮釋學研究中心」,我們還一起在武漢大學辦過「西學東漸」的研討會。
我那時在哲學上頗有雄心,曾想仿現代文學館,建個現代哲學館,改變近代以西方哲學解釋中國的現象。後來湯一介先生亦委託我編過中國詮釋學叢書。
這似乎也成了我的標籤之一。五十歲時,香港大學、韓國翰林大學、北大、北京清華,和我佛光大學的師友曾聯合開會為賀,題目即是「中華文化的詮釋與發展」。
七、詮釋自己、詮釋中國
我治西學,既不照著講,也不接著講,毋寧是對著講,目的是參照著以發展中國自己的東西。
西方詮釋學起於對《聖經》的解讀,我們要講中國的詮釋學,當然也可求諸五經之詮釋史。尤其是常州學派並合《易》《詩》《春秋》的詮釋方法與觀點,正是足以展開中國詮釋學的線索。
而在我們這個時代,中國詮釋學亦正可以提供意識的解放和方法的突破。
何謂意識的解放?我說過,我不是傳統論,不是現代論,也不是從傳統到現代,而是「即傳統即現代」。
因為傳統與現代的說法,顯示了歷史靜態穩定的對立狀態,以其後必勝前的階段史觀。
這樣的史觀,使我們現代社會本不同於傳統社會,一切歷史皆已陳之芻狗,只能發思古之幽情,而不適用於今日。須掃棄批判之,以免阻礙了現代化大業。即使客氣一點,也不免要說:傳統中好的、適用於現代的,可以保留,不好的則要揚棄。
這本身就是一種反歷史,甚至反文化的態度。經由這種歷史意義的失落與瓦解,才構成了現代人內在深刻的不確定感和疏離感。每個人都可以不必理解文化,即能猖狂霸道地肆意批評、高踞於歷史傳統之上,也使得人不再能沉潛浸潤於文化或創造文化,加速了人的外化和物化。
我們似乎忘了,存在的意識,其本身也是一種歷史意識。因為我們對存在的理解和感受,即來自於對生活之世界或處境的一種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「史的了解」。透過這種歷史意識,我們可以斷定:人是在歷史中活動的。
借用詮釋學的說法,那就是:任何存在都必然是一定時間空間裡的「定在」,故一切存在物皆不能不有時空條件,都具有歷史性。人的一切理解,都是在歷史和傳統中形成的,非超越歷史而有之。所以,「不是歷史屬於我們,而是我們屬於歷史」。
不過,正因為理解歷史就是理解自己,所以我要在詮釋學的說法上,再進一解:
依詮釋學說,任何存在都受到它在時空歷史條件的限制。這些歷史條件,決定性地影響了我們對歷史傳統本身的意識,包括歷史批判的意識。因此,對我們來說,理性只能是客體的、歷史的。它並不是自己的主人,因為它總依賴一定的條件,總在這樣的條件下活動。
這就變成歷史決定論了。在歷史決定論中,詮釋學家當然可以說歷史的淘汰與保存,即是一種理性的行動。但我們若再深入追究,便應發現歷史的保存和積累,並不能是自身俱足,其間須有人的理性運作才能達成。
故歷史的理性,最根源處,仍在於人的理性,歷史只是人理性的實踐罷了。由人的理性上說,我們才能發覺歷史中具有價值意識:不但具有價值之選擇與批判,也因這一價值理性而使我們具有超越歷史條件和傳統的可能。
因此,我們不但要說人在歷史中活動,更要進一步說是與歷史的互動;人固然在歷史裡,卻也同時也創了歷史。《易經》之所謂「參贊」,就是說宇宙及歷史,乃因人之參與、投入而彰顯其意義。
這種彰顯可以分成幾方面看,第一,歷史雖然是過去的遺跡,但人面對歷史的經驗卻永遠是現存的,直接的經驗,故歷史可以是客觀的,可是一旦涉及歷史的理解活動,便一定是人與歷史的互動互溶,客觀進入主觀之中,主觀涵融於客觀之內,即傳統即現在。
其次,人的理解之所以可能,是因為歷史傳統提供了理解的條件,誠如詮釋學所云。然而,在通過歷史以了解我們現在的處境時,存在的境遇感,也正同時帶動著我們去理解歷史。所以歷史又同時顯其「現在相」變成一切歷史都是現代史的弔詭。
換句話說,歷史並不是「已經那樣」的實存之物,歷史並未完成,須待人投入,與之交談,乃能彰顯。歷史都是有待詮釋的,未經人之理解與詮釋,一切歷史事實皆無從辨明,一切歷史意義均難以究詰,更不能成為文化的傳統。
從這個意義上說,歷史傳統不是「國故」,更不是生命已然死亡的遺產,應屬不辯自明之理。它不是堆置在那兒,靜待人去繼承的遺產;而是活的生命,不斷開展著,在每一個時代,與詮釋者交談,迸散新的光芒。
不幸自清末以來,學人於此,多無了解。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傳統為犧牲,固不用說,即使如章太炎、林琴南也以為:「說經者所存古,非以是適今也」「明知其不適於用,然亦可以存國故耳」。
他們都錯了。
歷史不是木乃伊,只提供我們一些審美式的懷念與心理上的滿足。
他們只注意到歷史之客觀性所顯示的時空限制,而忘了由於人與歷史是互動的,人的創造性往往就來自他對歷史的新詮釋新解說。所以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領導人才剛好是有歷史癖的胡適;新文學也一定要追溯晚明文學的淵源。切掉這一歷史問題,必然形成自我理解的危機。
何謂方法的突破?
因意識上要掃除歷史,所以由盤點遺產、清算國故,發展出古史辨運動。疑古破偽,成為史學主潮。後來漸漸覺得疑過頭了,遂喊著「走出疑古」,要釋古了。
可是現今高喊釋古的朋友們,在方法上跟疑古的其實沒什麼不同,仍是通過地上地下材料去建構一個「歷史現場」。都活在沒經過當代詮釋學洗禮的老套路中,看起來真是不過癮。
我釋古的文章很多,曾輯為《漢代思潮》等等。貌似時賢,而取途異趣,既詮釋又發展,既主觀又客觀。尋山究壑,臨水看花,既取景又入景,既說自又觀他。諸君若懂得欣賞,那就入了中國詮釋學之門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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